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建设工作安排,在各地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局决定设立第三批4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现将名单(见附件)以公布。各地各单位要重视长期科研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管理模式,调动各方积极性,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承接各类科学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普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支撑保障我国林草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4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9日